今日"5·20"
送您一份关于爱情的法律指南
祝您爱情美满、永不"纷"离!
热恋时转账十余万,分手后对簿公堂。当爱情落幕,曾经的经济往来--究竟是借款、共同消费,还是赠与?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用一起真实案例给出答案:真心也需凭证,转账更应留心。
案情回顾:转账十余万,分手成陌路
2021年至2022年,小芳(化名)与小刚(化名)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小芳通过微信多次向小刚转账,金额从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累计达十余万元。分手后,小芳认为这些钱款属于借款,诉至法院要求小刚偿还10万元;小刚则辩称均为共同消费支出,其也向小芳转账,拒绝返还。
庭审中,双方均认可恋爱关系及女方支出更多的事实,但均仅提供转账记录,无法提供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明转账性质的证据。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僵局。更复杂的是,诉讼前小芳在催款过程中曾损坏小刚财产,造成小刚经济损失,双方曾达成协议:小芳需赔偿小刚1万元。
当庭调解:让结束的感情体面
承办法官意识到,若就案办案、机械判决,不仅可能因证据不足导致女方败诉,还会让双方陷入新的诉讼漩涡。于是,法庭当庭组织调解,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释法明理:
从女方角度,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条件进行分析,"主张借贷关系需证明借贷合意,你们的微信转账能否充分证明属于借款?另外,催款方式不当也需要正视责任"。转过头,法官又基于情理法对小刚进行劝解,"恋爱期间的转账支付,双方的金额不对等,若是全部认定为赠与或共同消费支付,也不符合常理。"
经过承办法官的多轮沟通和耐心引导,法庭的气氛从最初剑拔弩张慢慢变得缓和,双方渐渐学会换位思考,并最终达成协议:男方分期偿还女方5万元,同时将女方应赔偿男方的1万元予以抵扣,两笔账一次性结清。
走出法庭时,两人平静转身离去。这场因爱而起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恋爱要真心,转账要留心
这起案件虽小,却给所有恋爱中的人提了个醒:证据缺失,是维权最大的"拦路虎"。"谈钱伤感情",恋爱时谁都不愿提"钱",可一旦分手,转账记录就成了唯一的凭证。而仅凭记录,法院很难认定借贷关系。大额转账前多问一句"这钱算借的还是给的",微信里多留一句"这钱你先拿着,回头还我",不是算计,是对自己负责。同时,有理也要讲理,维权不能侵权。纠纷发生后,能协商不诉讼,能调解不对抗,让爱情少一些一地鸡毛,让法治多一些温暖守护。
结语
以诚相待,方得始终;好聚好散,亦是成全。唯有在爱时存真心、在别时留体面,理性面对情感变迁、诚信处理经济往来,才能让每一次相遇都成为滋养人生的养分,让健康诚信的婚恋观蔚然成风。
(周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