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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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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拆分工资,就能规避用工责任?湖北黄梅法院:企业需自担巨额赔偿
2026-08-24 08:35:0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不少企业试图通过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拆分工资、利用亲属账户代发薪资等手段规避用工责任。此类违规操作看似降低了短期用工成本,实则暗藏极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信用受损等严重后果。
  近日,黄梅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清晰厘清违法用工的法律责任,为广大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敲响了法治警钟。
  案情简介:违规用工引发工伤薪资争议
  2024年8月,老张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担任项目技术总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发放薪资时,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微信、对公账户,将工资拆分转入老张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等多个账户,转账多备注“工资费用”,但未标注对应月份,模糊真实薪资标准。
  2024年12月,老张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因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需由公司自行承担。然而,在核算赔偿金额时,双方就老张的月工资标准产生巨大分歧。
  法院裁判:依据完整证据链认定真实薪资
  仲裁及诉讼阶段,劳务公司主张部分转账系支付多月工资,应按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460元计算工伤待遇。老张则举证证明其月工资实为25000元,并指出公司长期通过其姐姐、姐夫、妻子、儿子等亲属账户拆分发放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务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老张的亲属系本公司员工,也无法对跨亲属账户转账作出合理解释。结合公司自认的完整出勤月份工资标准、财务人员微信记录中“代发工资”的表述,以及拆分金额与月度工资标准高度吻合的发放模式,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老张月均工资25000元属实。据此,法院判决劳务公司向老张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共计435996.12元。该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属于法定强制参保险种,是企业不可规避的法定义务,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全部工伤待遇均由企业全额承担。
  本案中,企业以拆分薪资、亲属代发、不签合同、零社保等方式规避用工义务,属于典型违法用工。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以真实用工流水、沟通记录、发薪惯例等客观依据认定薪资标准。企业单方压低薪资、逃避赔偿的抗辩主张,无有效证据支撑的,不予采信,且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官提醒:合法用工是企业经营的底线,依法维权是劳动者必备的意识。用人单位切勿心存侥幸,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拆分发薪等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工伤或劳动争议,还将承担巨额赔偿,并影响企业信用。劳动者入职时,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妥善留存用工证据,若遭遇违规用工或工伤事故,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唯有双方恪守法律规范,方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吴英 汪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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