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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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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黄金首饰搭建“奈何桥”?迷信“消灾避祸”掉入骗局!
2026-08-04 15:52:3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不法分子利用中老年群众迷信避灾、担忧家人安危的心理,通过搭讪攀谈、冒充老乡、介绍名医的方式步步设套,以“消灾祈福”为幌子骗取被害人贵重财物,最终受到法律严惩。2026年4月20日,经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5年11月12日,刘某某在公安县某医院门口主动上前搭讪被害人万某某,冒充老乡与其热情攀谈,逐步拉近关系、博取被害人信任。闲聊过程中,刘某某刻意打探其个人情况,得知万某某的丈夫身患疾病后,随即萌生诈骗念头,谎称自己可以帮忙联系资深老中医问诊看病,以此为由诱骗万某某跟随其前往别处。
  随后,刘某某将万某某带至长江堤边僻静地段,与早已在此等候、假扮医生的汪某某会合。二人分工配合、一唱一和,汪某某谎称万某某家中即将遭遇“血光之灾”,家人将面临灾祸病痛,唯有通过专门仪式消灾祈福才能化解危机。刘某某则在一旁顺势附和、煽风点火,不断放大被害人的焦虑与恐慌,进而打消被害人疑虑。
  为骗取万某某随身财物,二人编造虚假说辞,告知万某某需将佩戴的金项链、金戒指摘下交由他们保管,利用黄金首饰搭建“奈何桥”,方可为其消除灾祸、保佑家人平安。同时指使万某某一直向前行走,走到泥土地后方可回头。
  满心担忧家人、急于消灾避祸的万某某信以为真,完全放松警惕,按照二人要求取下随身金项链、金戒指交由对方保管,并遵照指示向前行走。趁被害人走远、毫无防备之际,刘某某、汪某某二人立即携带骗取的黄金首饰迅速逃离现场。
  万某某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25年11月12日将刘某某抓获归案,于2026年4月23日将汪某某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表示,刘某某、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虚构灾厄、祈福消灾等虚假事实,合伙骗取被害人贵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26年2月9日,公安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目前,汪某某案件正在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朋友,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搭讪游说。凡是陌生人以“看相算命、消灾避祸、祛病祈福”为由,要求上交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的,均为诈骗陷阱。日常生活中,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泄露家人患病等私人情况,遇到疑难病症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治疗,切勿轻信江湖“名医”“高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杨梦辰 胡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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