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手段既方便又快捷,但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易转错账的风险。近日,石首法院东升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6年,刘某曾在苏州某公司工作,但试用期未满便离职了。时间来到2025年1月,该公司财务人员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时,一时不慎,本应支付给一位仍在职的、与离职刘某同名同姓的员工,却因操作失误,将7000余元工资款转入了早已离职的刘某的银行账户。发现错误后,公司多次联系离职的刘某要求退还,但刘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这笔错转的款项。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原告苏州某公司不慎将欲支付给案外人的工资7000余元汇入了被告刘某的银行账户。被告刘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取得该笔款项有法律根据,也未证明其为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故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应予以返还原告该笔不当得利款7000余元。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转错账,发错工资等事情时有发生。在交易往来中,转账人应当认真校对收款人姓名、账号及转账金额,避免因错误转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不当得利的“受益人”而言,不义之财不可取,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及时主动返还不当得利,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孙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