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法院秉持“护企安商、快审快结”原则,依法审结一起企业内部人员盗窃案件,成功为企业追赃挽损,有力维护了企业财产安全与正常经营秩序,彰显了司法护航营商环境的决心与效能。
2025年6月至7月,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危某利用工作便利,先后三次盗窃公司电缆线,并变卖分赃。涉案电缆线经价格认定价值。二人行为直接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更扰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影响恶劣。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全面考量案件情节。刘某、危某虽属多次盗窃,依法应从重处罚,但案发后二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赔偿企业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经社区矫正机构评估同意对刘某、危某适用社区矫正。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危某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本案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引导被告人悔罪自新的多元司法效果。
据悉,下一步,石首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回应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财产、破坏生产经营等各类犯罪,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筑牢企业财产安全防线,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梅媛 杨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