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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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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女友微信谈“恋爱” 一男子诈骗5万被判刑
2022-08-16 22:47:0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盗用女友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号,与追求者开展“婚恋交往”,在甜言蜜语中捏造“没钱用”,3个月骗取5万余元。近日,由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婚恋诈骗案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朱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2020年5月,朱某无意中发现被害人小王(化名)正在追求其女友,便趁女友不备,盗用其身份证信息注册微信号添加了小王,并以虚假身份与其聊天,两人很快成为网上恋人。

没多久朱某便操作微信号以“没钱用”、购买化妆品、交房租为由,频繁向小王借钱、要钱用于自身消费,随着金钱和感情的投入,小王越陷越深。直到2020年8月,小王没钱向“女友”转账时,朱某就将小王的微信好友删除,并注销了该微信号。

2021年9月,小王找到朱某女友讨要借款时才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朱某于2021年10月畏罪自首。

咸安区检察院以朱某犯诈骗罪向咸安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以婚恋为由实施诈骗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但仍不断有人被骗且诈骗金额屡见新高。检察官提醒,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网络诈骗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骗子往往利用网友或者现实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的信任进行诈骗。在日常交友中,要树立正确的婚恋和交友观,不要盲目被他人包装的外表所迷惑和吸引,对交往不深的人员提出的帮忙转账、借款、提供担保等要求要十分谨慎,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头脑清醒,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感情和钱财的双重损失。

爱情美好,仍需理智,千万别落入骗子编织的“温柔陷阱”中。牢记,网络交友千万条,绝不掏钱第一条!

(通讯员:黄黎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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