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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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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搭便车?判了!构成商标侵权
2026-04-20 12:27:1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案情简介:劲某男装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服装企业,拥有多件核定使用在服装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其品牌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在服装行业享有较高知名度。2025年,劲某公司发现一家网商店铺内,正在销售多款名为“劲某世家”的商品,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其注册商标高度近似。劲某公司通过公证处对购买涉案商品的全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劲某公司遂将该店铺的认证主体某百货店及网络平台运营方公司诉至荆州区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
  劲某公司系涉案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被告某百货店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中,销售的服装商品上使用了与劲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并且在商品链接名称中使用了“劲某世家”字样。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该行为极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劲某公司的商品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了对劲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关于赔偿数额,由于劲某公司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以及被告的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法院综合考虑了劲某公司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商品销售数量累计4千余件,销售金额超60余万元,服装行业的利润率以及权利人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最终酌情确定被告某百货店赔偿劲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同时,因电商平台公司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劲某公司在起诉前未进行有效通知,故平台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傍名牌”商标侵权案件,为广大经营者,特别是网络店铺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应诚信经营,通过自身努力打造自主品牌。任何试图通过使用与他人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利用他人商誉“搭便车”的行为,都将构成商标侵权。而一旦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不仅需要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品,还可能需要承担高额的赔偿。本案中,被告虽是个体工商户,但因其销售数量巨大,被判令承担高额赔偿,违法成本较高。
  市场主体想要行稳致远,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计。市场竞争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与其费尽心机“傍名牌”,不如将精力投入到提升产品质量、打造自有品牌、提供优质服务上。唯有合法经营,尊重他人的智慧劳动,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获得消费者的长久信赖。
      (荆州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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