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申办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就能赚钱”。在微信群里看到这样的广告,你是否会心动这笔“划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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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笔“划算买卖”收益的背后,是不法分子利用所购买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营业执照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就已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肖某、张某提起公诉。
“我真不知道注册公司后把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拿去卖也犯法。”
2019年11月,肖某、张某分别在微信群里看到注册公司赚钱的广告,两人自以为找到了一条快速“生财之道”,均心动不已。
随后,二人分别联系了广告发布者,据其安排与陈某会合,二人在陈某的指使下,各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6家公司,并到银行开办了对公账户,开通了网银。后二人将公司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银行卡、网银U盾等转卖给陈某。之后上述12家公司中,有7家公司涉嫌网络诈骗。
最终,肖某、张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买卖营业执照为下游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便利、创造了条件,大大增加了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难度。”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由此也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灰色产业。一些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便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并贩卖,而下游犯罪分子利用他人注册的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使得办案人员无法“追根溯源”,大大增加了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难度。
检察官提醒:
不仅买卖营业执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买卖对公账户也是不允许的。
依据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下发《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对相关违法人员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这意味着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刷卡购物和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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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晓梅 牛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