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张国庆)“太感谢了!七年了,房子终于过户了。”9月7日傍晚,在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口,陆女士紧紧握住东岳路女子家事法庭庭长许馨文的手,声音哽咽。当天下午,许馨文和书记员在庭审结束后,驱车带着陆女士和柯某赶往不动产中心,全程陪同办完过户手续。从开庭到执行,仅用两个小时。
时间回溯到一个月前……
八月的大冶,暑热未消。东岳路法庭的办公室里,书记员邓伊辰挂断电话,眉头紧锁。这已是她第N次与被告柯某通话了。
“这几天很忙”“下次一定去”——同样的托词,同样的失约!而另一边,原告陆女士的语气也从最初的焦急变成疲惫:“他根本不想过户,我打了多少次电话都没用!”
这本是一桩看似很简单的案子:2019年双方离婚时,约定位于大冶某小区的商品房归陆女士所有,柯某须在一个月内协助办理过户。可七年过去了,房子依然挂在柯某名下。无奈之下,今年7月份,陆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
接手案件后,许馨文首先尝试调解,但被告长期在外居无定所,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书记员光是送达就费了不少周折。好不容易联系上后,许馨文拨通了柯某的电话。
“我愿意调解,她让我去过户我就去。”电话那头,柯某态度倒是爽快。
然而,当书记员转告陆女士时,陆女士一声苦笑:“他跟我可不是这么说的,每次都放鸽子。我担心他把房子拿去抵押贷款了。”
调解陷入了怪圈:双方谁也不肯主动给对方打电话。陆女士说“凭什么要我求他”,柯某说“她先打给我我就去”。法官居中传话,电话打了十几个,方案提了好几轮,可双方谁也不肯先迈出这一步,调解始终在原地打转。
许馨文决定亲自出面,约定双方8月31日上午8点半到不动产中心碰面。那天早晨,陆女士准时出现在大厅门口,等了半小时、一小时——柯某始终没有出现。电话接通后,柯某只说一句“不好意思,我忘了我九点要上班,来不了”,便匆匆挂断。
调解再次陷入僵局。许馨文意识到,若简单判决后再走执行程序,耗时费力不说,以柯某反复失约的表现,很可能陷入“执行难”的困境,房屋过户将遥遥无期。
“不能再等了。”许馨文决定开庭,让双方到法庭来,面对面把话说开。或许是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此前一直逃避的柯某,9月7日下午准时出现在东岳路法庭。
法庭内气氛凝重。经过几轮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柯某终于松口:“我同意协助过户,定于9月24日下午去办理。”
又是“下午或者某天”——许馨文敏锐地捕捉到这个熟悉的句式。她看了看墙上的时钟:下午两点半,距不动产中心下班已没多少缓冲时间。如果今天不办,下一次失约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既然今天双方都在场,那不要等到9月24日了。”许馨文站起身,语气平和却不容商 量,“现在就出发,我送你们去办。”
从法庭到不动产中心,不过十几分钟的车程,车里很安静。许馨文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排的两人——一个望向窗外,一个低头看手机。七年的恩怨,在这一刻仿佛凝固成了车窗外的风景。
到达中心时已是下午三点。许馨文和邓伊辰陪着两人走进办事大厅,从取号、填表到窗口递交材料,全程跟进。工作人员核验完最后一页文件,盖下印章的那一刻,陆女士接过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此案是大冶法院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的生动缩影。今年以来,大冶法院将“有利于执行”贯穿办案全过程,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1200余份,开展当庭履行、即时履行等行动86次,推动320余件案件调解后当庭履行,其中38件案件通过法官陪办、现场交付等方式即时履行完毕,未进入执行程序,打通立案到执行“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