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外脑”把脉问诊 推动办案质效提升 ——通城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26-09-15 09:29:52 来源: 点击: 0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9月8日,通城县检察院主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已办结的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旨在借助“外脑”智慧,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深度参与,从“旁观者”变为“评卷人”
评查活动开始前,该院案管部门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重点解读了评查范围、评查标准及评查等次。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查阅卷宗材料,此次评查让人民监督员真正拥有了“评卷权”。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表》,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等核心要素,对随机抽取的9件不诉、涉营商等重点类型的案件进行了细致剖析。
聚焦问题,把“查瑕疵”变作“促规范”
“该案中两被告人虽然作用相当,但存在累犯与初犯的差别,量刑建议应该有所区分”“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需更加注重隐私保护和综合履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断完善”。评查现场气氛热烈,人民监督员凭借自身在法律、经济或社会各工作领域的专业背景,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文书规范、权利保障及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十余条极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该院坚持直面问题,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答疑和记录,真正实现了刀刃向内与外部监督的深度融合。
闭环整改,让“金点子”变成“硬举措”
评查不是目的,整改提升才是关键。评查结束后,该院第一时间召开了反馈座谈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小军表示,“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既是对我们办案质量的全面体检,也是对我们司法作风的深度透视”。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该院建立清单化管理销号机制,要求相关办案部门限期回复,适时开展讲评,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确保外部监督的压力转化为规范办案的内生动力。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通城县检察院坚持构建常态化监督格局,今年来,通城县检察院已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察活动34件次,涵盖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评查等多个环节。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广度和深度,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杨刚 胡红霞 秦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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