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在外辛劳奔波一整年的农民工兄弟,最开心的事莫过于拿着辛苦钱返乡过年。近日,崇阳县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法官强势“撑腰”,为民工老王解决了愁“薪”事……
2023年,老王在陈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浇筑混疑土,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陈某需支付老王劳务费1.8万元,陈某未当即支付,而是向老王出具了欠条。此后,老王多次找陈某讨要无果,遂将其诉至崇阳县法院。
(我院执行干警与老王沟通案情)
案件进行诉讼程序后,因该案涉农民工工资,崇阳县法院高度重视,承办法官立即联系陈某,在法官的调解下,陈某答应在年底前将款项结清,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然而届时期满,陈某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老王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法院干警通过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也通过拒接电话、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法院的执行。法院干警连续多次到陈某家中查找,都未发现其下落,其家人也声称陈某未曾回家。干警留意到院中停有一辆轿车,遂到交警部门查询该车行驶轨迹,发现该车近期曾到过县城。2023年12月底一大早,法院干警果断突击,最终在陈某家将其找到。
承办法官当即严肃告知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非常感谢县法院帮我讨回了工资,法院的同志辛苦了,我终于能过一个安心年了。”解决了愁“薪”事,民工老王欣喜不已。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