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两会”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压实看守所民警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1月26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驻监检察室主任代素珍、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先明、副检察长黄庭琦带领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法警大队干警,对咸安区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邀请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专业督查人员共同参与,咸宁市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检察干警深入看守所监室,对在押人员的床铺、衣物、日用品、储物箱和监控进行了详细检查,清除监室危险品、违禁品,切实做到不漏人、不漏物、不留死角。
“巡视监控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安全隐患,你们是否立即处置?”
“医生每日巡诊几次?对在押人员患病的情况,是否及时与所领导、管教、巡控岗位民警沟通和衔接?”
检察干警实地查看值班室、监控室,对监控设施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台账、询问驻所医生及值班民警,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在检察人员的带领下,食品、药品的专业人员对监区医务室、食堂等场所进行检查,了解监区在押人员生活安全保障情况。
随后,检查组与看守所负责人进行座谈,就发现的问题现场与看守所有关负责人进行反馈通报,并就做好节日期间看守所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控防范,严防监管事故发生,将监管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要加强人文关怀。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稳控和情绪疏导工作,高度重视年老体弱病重在押人员的监管措施和医疗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监管场所零事故。
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的沟通,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共同预防各类监管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下一步,咸安区检察院将继续主动能动履职,不断加强与看守所的配合协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保障监管工作安全规范进行,维护春节、“两会”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佘娟 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