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胡少俊)“孩子的赔偿款我们都拿到了,感谢检察官对我们全家的支持和帮助……”
元月21日,星期一刚上班,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未检负责人接到来自未成年人小远(化名)家长的感谢电话。
2023年1月11日,小彬、小博、小钦、小群(均为化名)等四名未成年人向小远“擂肥”,被拒绝后小彬等四人将小远带至白马山上僻静处,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背部刺伤,并禁止小远就医和告诉家长。后小远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医治,并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小远的伤情等级为轻伤二级,但小彬等四人却因未满14周岁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小彬的家长在小远住院期间支付了4000元医药费后,再也没有支付其他任何赔偿费用。为此,小远的家长多次与小彬等四人的家长沟通协商,对方表示不再赔偿。
2023年8月,小远的家长通过“未成年人守护云”综合保护平台留言,请求下陆区检察院给予法律帮助。该院未检部门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小彬等四人的伤害行为造成了小远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严重侵害了小远的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小彬等四人应当赔偿小远的损失,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立即启动开展调查,固定证据,支持小远的家长到法院申请立案,及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
为了不影响几名涉事少年今后的学习和生活,该院承办检察官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延伸司法服务,共同对涉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与原告、被告各方进行庭前沟通,最终双方法定代理人庭前达成和解,共同赔偿小远人身损害赔偿金18000元,现已执行完毕。
该案是下陆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的一次有益实践和探索,对涉诉未成年人双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和劝导,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治“支撑”。下一步,该院将依托“未成年人保护云”综合保护平台,发挥好“小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平台优势,能动检察履职,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好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