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这么久,为何不服刑?1月9日,嘉鱼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有两人已被判决但未服刑,带着疑问,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调查核实。
经调查:罪犯雷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3年8月3日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罪犯胡某,因犯盗窃罪,2023年1月8日被该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判决生效后,县法院及时将法律文书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后续因文书衔接脱节导致雷某、胡某被遗漏未收监执行。
嘉鱼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查实原因后,及时与县法院、县公安协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同步制发检察建议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经辖区派出所努力,9日当天,罪犯雷某、胡某被羁押看守所留所服刑。
下一步,该院第三检察部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能动履职,坚决打击“纸面服刑”,维护司法公信、法治权威,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嘉鱼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