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蕲春法院积极开展"荆楚雷霆2023·黄冈利剑"行动,加强公检法三机关协同联动,县委政法委牵头出台《关于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方案》,全院上下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拒执的良好氛围。
陈某(化名)与李某(化名)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组织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李某返还陈某已付购房款及损失共计56万元。2021年12月28日,因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的房屋,因该房屋两次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均流拍,陈某同意以二拍流拍价格629793元接受房屋以抵偿债务,并补交差价。但李某在房屋查封期间私自与宋某(化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取40万元购房款后,将房屋交付给宋某,宋某收房后发现房屋被查封,要求李某退还40万元无果。
申请人陈某掌握相关线索后,立即向案件承办人邓亚东反映,邓亚东遂立即对陈某进行释法,引导其就李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提起刑事自诉。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作出如下判决:李某明知自己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仍擅自将被查封的房屋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今年以来,该院梳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2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14件,现已立案4件、逮捕1人、判决1人。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8件,现已立案5件、网上追逃1人、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定罪处罚1人。
接下来,蕲春法院将大力开展"查封冻结一批、司法拘留一批、强制搜查一批、强制腾退一批、拒执打击一批"专项行动,集中消化一批"骨头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权威。
(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