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程芳(化名)在崇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领取了司法救助金4.4万余元,开心地对检察官说:“四年的学费有着落了,今年冬日终于温暖如煦......”
今年下半年,崇阳县检察院从开展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来,第五检察部通过收集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的贫困人口、孤儿、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相关单位数据,导入湖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中的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与模型中的刑事被害人信息进行数据碰撞比对,从模型中发现司法救助法律监督线索17条,进行研判和查办。
程芳司法救助案就是数字赋能后发现、研判和审查的首例司法救助案件。通过调查核实:程芳现年19岁,本县路口镇桥边村人,现为武汉某高校大一学生。2015年的冬天,程芳的父亲在家中因生活琐事与程芳的妈妈发生冲突,进而将其杀死,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
崇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程芳是因案致贫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妇女,属于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为提高救助金额,崇阳县检察院提请咸宁市检察院进行司法救助。同时为提升救助效果,检察官主动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多元化帮扶措施,为程芳发放救助金4.4万余元;后又联合乡村振兴局、村委会为程芳提高了“事实孤儿”的补助至每月1300元,办理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每学年3000元补助,为程芳备齐了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
目前,程芳在大学校园安心读书,她在人生成长最关键时期感受到了党的关怀、社会的温暖,对美好生活更加憧憬。
下一步,崇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利用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和扶困帮扶工作力度,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沈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