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之情,无以言表,谨寄此信一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之意,相信执法有您,是人民之福。”
近日,松滋法院洈水法庭收到当事人程女士寄来的一个快递包裹,里面有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程女士在信中对洈水法庭干警方便诉讼、高效执行表示衷心感谢。
程女士与左先生婚后生育女儿左某某。后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程女士,由父亲依法支付抚养费。但自从离婚后,左先生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未支付抚养费。
2021年5月,在程女士联系到法庭干警后,考虑到其远在外地,便告知其可以邮寄诉讼材料至法庭。经过调解、立案、审理,最终判决左先生依法支付从2013年9月至2021年6月的抚养费43500元,并从2021年7月起继续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左某某独立生活止。
面对生效判决,尽管沟通多次,左先生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法庭干警积极联系左先生,耐心释法,督促其履行,最终,左先生分三次付清了抚养费43500元。
2023年7月,距离2021年支付抚养费又过去了两年,这两年的抚养费左先生依然拒绝支付。程女士联系洈水法庭,再次要求强制执行。洈水法庭积极沟通协调,左先生意识到抚养费是其应尽的责任,最终主动支付了抚养费。
群众利益无小事,点点滴滴见初心。一封感谢信、一面红锦旗,不仅是对洈水法庭工作的认可,更是一种鞭策。洈水法庭将牢记初心使命,继续履职尽责,坚定为民情怀,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司法更有温度。
(周姚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