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鲁,你查一下司法救助金到账了没有,向县医保局申请医疗费先行支付办理手续有没有困难?……”
“谈检察官,救助金已到账了,医疗费先行支付医保局正在办理!真没想到,我妈受伤以后,县检察院、医保局、交警大队和村委会,这么多单位和领导为我家的事奔波忙碌,真是帮我家解决了大困难。全家万分感谢!”这是近日孝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谈明生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近亲属的手机对话。
今年11月,孝昌县检察院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过程中,县交警大队民警向检察官反映了一起农村年迈妇女被一名精神病人骑车撞伤后得不到相应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线索。
办案检察官迅速调取了该起交通事故卷宗。案卷反映,2023年6月16日20时10分许,现年36岁的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老孝花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孝昌县陡山乡某村时,将由南往北方向行走的75岁肖老太撞倒,造成江某、肖老太二人受伤,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江某驾车逃逸。2023年6月21日,江某被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2023年7月3日,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江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调查情况,孝昌县检察院迅速为肖老太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2023年11月29日,孝昌县检察院为防止肖老太因病返贫且医疗费能否适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政策主持召开了由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医保局分管领导、肖老太所属村委会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经听证,县医保局当场明确肖老太的情形符合医疗费用先行支付条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先行支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表示,对此次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引起重视,进一步加大对交通监管及二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孝昌电动车、摩托车车行销售点机动车登记服务工作,加强与医院、民政、残联等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村委会代表表示将积极为肖老太争取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帮扶政策。
孝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明华说:“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只能解困难群众一时之急;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检察+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能动履职方式,从‘小案’精办处着手,促医疗保险机构启动先行支付程序、助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溯源治理、推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帮扶,真正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群策群力为民解忧纾困、为群众办实事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