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华姣)“希望乡镇能强化法治宣传,加强基层治理,群防群治,从源头遏制非法捕捞行为……”11月22日,铁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灿将一份检察建议书送到太子镇镇政府代表手上。
三月螺,赛肥鹅。春暖花开的季节,螺蛳作为一味时鲜爬上了人们的餐桌。随着螺蛳市场需求量增大,居住在大冶湖畔的村民发现了商机,也陷入了泥潭。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曹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大冶湖周边大肆收购村民非法捕捞的螺蛳,并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冯某,经查明,自2023年5月1日大冶湖禁渔期以来,冯某收购螺蛳数量达110余万公斤,价值130余万元。冯某明知曹某等人收购螺蛳,系在大冶湖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所得,仍予收购,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铁山区检察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跳出案件看案件,该院向大冶湖周边大王镇、太子镇、汪仁镇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提出具有针对性、及时性的建议,希望各行政机关能够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共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理。
“检察建议针对性很强,确实给了我们及时的提醒。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的最终目的是与我们形成合力,共促社会治理,我们应共同携手前行。”在收到检察建议时,太子镇政府代表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