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三湖连江水库风景秀丽,不仅是市民休闲和游客观光的首选地,而且还是嘉鱼县城区10万居民的备用水源地。
嘉鱼县检察院在开展“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时,发现三湖连江水库梅懈湖水域存在违规搭建构筑物问题。经调查,该构筑物系三湖连江水库金虾湖、梅懈湖水域受托管理人在2022年擅自在湖中搭建两处建筑物,用做守湖人员夜间值守。该违建行为不仅违反了《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水体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而且还影响市民、游客对三湖连江水库风景的观赏。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嘉鱼县检察院向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下属三湖连江管理处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拆除违法建筑物。
但由于案件涉及到相关行政机关及企业主体,为了高效保护水生态环境,更好地协调各方、凝聚整治共识,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协助其克服困难,排除阻力,扎实做好拆除工作。在多方努力下,三湖连江水库梅懈湖水域的违规构筑物被依法拆除,案涉水产公司也已重新租赁办公用房用于日常湖面管理。
下一步,嘉鱼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入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力促行政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持续监督行政机关加大对三湖连江水库的整治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为守护三湖连江水库清水碧波做出检察贡献。
(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