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对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强执法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2022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有关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11个相关部门,着力打好安全生产的组合拳。
2022年年底,我院在办理杨某等九人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中,发现我县矿山、工程施工等行业,存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存在治理短板和漏洞。
案件办结后,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我院于2023年9月6日向县有关监管部门制发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监管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协同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力度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解决建议。2023年9月27日有关监管部门对我院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全链条清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协同提示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这三个方面完善我县工程施工、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为贯彻“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和要求,推进检察建议落实落地,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协同公安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前往南林桥镇一处爆破作业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检查过程中,我院干警同公安民警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巡查,听取了爆破作业负责人对爆破点安置、人员清场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保障、技术升级等工作的介绍,并对爆破作业现场清场是否完成、爆破点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了核查,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进一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协同检查执法活动,为平安通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张子强、舒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