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授权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通山县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11月21日下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督导组及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在通山县司法局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巡回检察组组长陈仲军主持会议。
会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主任代素珍宣读授权书;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仲军解读交叉巡回检察方案;通山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介绍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并对配合做好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作表态发言;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对配合做好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咸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水清作动员讲话,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把接受检察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实提供资料,社区矫正机关一定要全面真实的提供台账资料,全力全时全要素地配合检察;要做到立纠立改,严格落实整改,对于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要不讲价钱,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帮扬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行动上来,认真做好巡回检察工作;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规范执法,深入摸排、抓住重点,进行精准监督;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实现共赢,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之间不是博弈,目标是一致的,要加强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发挥检察职能;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和要求,巡回检察组在工作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会后,巡回检察组随即开展对通山县社区矫正机构的检察工作。此次交叉巡回检察将通过听取社区矫正机构介绍情况,与有关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听取意见;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找社区矫正对象或矫正小组成员谈话;实地查看被抽查的司法所有关场地;调阅、查看、复制有关案卷材料、档案资料、会议记录、联网监管信息等方式全面开展工作。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健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巡回检察监督方式,与社区矫正机构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促进提升教育改造效果,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和法制统一,实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王荣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