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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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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3号楼2403室
2023-11-20 09:49:4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这个小区3号楼只建了12层,哪来的24楼,更没有2403室……”在某小区楼下,准备到新家打扫卫生的冯女士听到同小区居民这样说后,大惊失色。
       原来,冯女士不久前在亲戚介绍的朋友处购买了一套新房,本想着抽时间进去打扫,没想到竟然找不到合同上所说的3号楼2403室。面对这样的“怪事”,一头雾水的冯女士一遍遍拨打石某的电话“讨要”说法,石某却百般推诿。后经近两年的多方联系,石某仅退还冯女士2万元后便直接销声匿迹。
       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湖北省阳新县法院于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来,早在2019年,因有购房需求,冯女士在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了石某。石某声称自己在阳新县某小区有几套房子,可以转让给冯女士。随后,石某带冯女士前往该小区实地看房,冯女士看中了其中2号楼的2403室,商定房屋价格为38万元,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石某将该小区同户型的3号楼2403室商品房出售给冯女士。合同签订后,冯女士支付给石某合计20万元作为部分购房款,并约定剩下的18万分3年付清。
       事后过了一年多,冯女士发现了该小区3号楼仅有12层楼的事实。在此期间石某以各种方式推诿,既不退还房款也没有房源提供给冯女士,甚至直接关机。发现自己被骗后,冯女士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追捕,2022年3月8日,石某被抓获。
      2022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石某在该小区并无房产,当时手头紧张的石某正好知道朋友的亲戚有购房需求,便动了歪心思,想出演一部“空手套白狼”的好戏,用虚拟的楼层和房号与冯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而骗取购房款20万元。收到购房款后,石某将钱款偿还了其他债务和用于日常支出,未向冯女士交付房子也未退还购房款。
      根据合同、转款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该院认为石某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在检察官的协调下,石某向被害人冯女士赔偿部分损失。结合案件全部事实,阳新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石某提起公诉。今年8月25日,阳新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一套房子也许是我们半生的积蓄,作为卖房者应诚实、善意,不诈不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买房者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房屋买卖流程进行交易,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确保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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