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官再一次来到本县路口镇梅花村老徐家,给老徐送上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老徐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想不到检察官会主动帮我申请司法救助,还帮我推销竹扫把,我家生活有着落了......”
老徐现年68岁,二级肢体残疾人,家中有个小小的作坊,靠着日复一日同老伴到山上捡点竹枝竹丫做竹扫把销售,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今年4月,作坊被村民庞某某放火烧毁,损失共5万余元。然而庞某某既是精神病人又是五保户,根本无能力赔偿。
同年7月,庞某某强制医疗案到崇阳县检察院后,检察官主动到老徐家走访调查,经调查认为老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帮助老徐备齐申报材料,鼓励老徐边建房子边生产自救,同时联系湖北力越新型材料厂、湖北晶洋公司等单位推销竹扫把,并联合村委会、县民政局和县残联对老徐开展联合救助,县民政局和县残联共对老徐救助0.3万元。10 月老徐的作坊房子做好了,生产的竹扫把销售一空,老徐一家人的生活恢复正常,有盼头了。
今年来,崇阳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把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帮助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难,让每一位残疾人也有幸福的人生。
(沈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