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孝昌法院案件快报】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
2023-11-17 17:31:44 来源: 点击: 0
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一不小心就会人财两空。
 
案情简介:
2022年,被告人周某某在已婚状态下谎称自己离异,并使用虚假身份“小玟”在“某某”APP上结识了被害人王某某,后双方添加微信后,被告人周某某以和被害人王某某结婚为由取得其信任,先后以购买衣服首饰、示爱红包、家人生病、买车票等事由诈骗被害人王某某,后周某某将王某某的微信及联系方式加入黑名单。

据被害人王某某所述:自己是在APP上看到了一个自称要找老公的人“小玟”,后来就在APP上和小玟聊天,双方感觉聊得过来就加了微信在网上谈恋爱,后来小玟就在微信上面以买衣服、买首饰、表示示爱红包等各种名义让我给她转钱,在和对方微信视频聊天的时候对方称是离异状态,我就信了,转账过后,小玟又说家人生病让我再转几万元,我没有转,就被对方拉黑了,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被骗了,就报警了。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还被害人王某某被骗资金,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寄语:
网络交友需谨慎,要保持健康的交友心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一定要警惕对方提出的转账要求,避免掉入骗子“温柔”的陷阱。
案后探析: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迅速,网络上出现各种“交友”APP到底谁真谁假? 该如何防范?
1. 网恋谨防骗局,珍爱自己,远离网络陷阱;
2. 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3. 网络世界虚幻,珍惜现实生活,不要过度沉迷于网络,别把虚幻错当为真实;
4. 网恋需警醒,别被虚假的外表所欺骗;
5. 警惕虚假的诺言,避免被感情蒙蔽双眼;
6. 网络上信息的不透明性,让人们在网恋初期很难判断异性、对方的真实信息情况,如年龄、性别、性格、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等等,容易被一些有意制造虚假形象的人欺骗,因此网络恋情存在一定的风险。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