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健全完善民事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举行会签仪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志锋,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振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该《办法》共十八条,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方式、内容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其中,包括法检两院将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互动联动常态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内容。
周志锋表示,要继续秉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展常态化合作交流,在沟通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实现法治共治,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上凝聚合力,着力打造新时代法检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范例,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李振东提出,一是要转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监督。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影响,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为主动接受监督创造条件。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共同守护公平正义。两院要加强协作、增进交流,共同做好信访维稳、释法说理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坚持信息共享、同源共流,增强法检合力。要加强业务上互学互鉴,全力构建有效配合、互相尊重、和谐有序的法检关系,推动两院工作共同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衔接,常态化开展交流合作,以交流促协作,以沟通促共识,共同提升民事办案质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推进法治浠水新进程。
(彭金锐 高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