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左传威 曹敏)“感谢检察官,以后我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好好做事,努力回报社会”,一名中年妇女一手拿着检察官刚宣读的不起诉决定书,一手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铁山区检察院以袁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对袁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袁某因偷越国(边)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官的普法教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基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具有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意愿和能力,为深入贯彻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精神,铁山区检察院对该案启动社会公益服务程序。
袁某到住所地社区报到,服从安排,从事卫生清理、交通引导等公益劳动,服务满40小时。社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为,袁某在社会公益服务期间态度积极,服务效果好,量化评分为97分,综合表现合格。基于此,铁山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综合法定情节和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社会公益服务不仅提升了违法者的法律敬畏感,还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的形式促使违法者在社会公益劳动中增强公民意识、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铁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好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完善机制、勇于创新、加强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在轻罪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