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华姣)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钱三(化名)等人辗转多地,竟然开起了野外“流动赌场”,组织他人在小树林里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涉案赌资近90万元。日前,由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钱三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钱三等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1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钱三等人先后辗转宾馆、小树林、废弃厂房,组织他人以“炸鸡”、“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涉及赌资近90万元,每人抽头渔利1400元到7900不等。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三等人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多名被告人的参与程度、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遂提出以上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钱三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开设赌场,雇佣发牌、望风人员,虽在偏僻树林、废弃厂房开设赌场,仍未逃脱法律的制裁赌博就是无底洞,百害而无一利,赢了的想赢更多,输了的不甘心。检察官提醒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增强禁赌意识,不聚赌、不参赌、不涉赌,如发现相关涉赌线索,请及时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