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胡少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督促追缴的5个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均已缴清,共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4万余元。”近日,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单位回复,经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追缴的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单位,已经足额缴纳款项。
今年2月,下陆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个别建设项目存在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为切实保护国有资产和生态环境,下陆区院对全区未履行水土保持义务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该院从相关行政单位调取了近两年来单位、企业申请并获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记录等材料。经核实,下陆区共有5家企业存在漏缴行为,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达124万余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费用,也是国有财产组成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有助于更好地修复地貌植被。”为迅速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该院立即向两家相关行政单位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切实履行职责,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对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工作进行了认真研判、全面梳理,强化信息共享,并实行领导挂点督办负责制。相关行政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深入这5家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执法约谈,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制发限期催缴通知书等措施进行依法催缴工作。下陆区检察院积极跟踪案件进展情况,与两家行政单位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催缴工作。截至目前,124万余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全部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