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荣幸有机会参加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让我们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有了更直观全面的了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通过以评促改、交流互鉴,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和检察官履职能力提高的重要手段,要形成常态化,做到真评真改。”人民监督员张凡凯表示。
“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也是我们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的过程。刑事案件的办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尤其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办案程序规范、文书质量上要更加注重精准。”人民监督员何修怀说道。

近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本次评查活动由该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宏峰主持。
评查活动开始前,案管办相关负责同志就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范围、方式及等次评定标准向人民监督员做了详细介绍。
活动中,评查员们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方面发表评查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现场查阅卷宗、听取评查意见等方式对案件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并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此次评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对司法办案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李宏峰表示,该院将对本次评查结果形成专项通报,联合检务督察部门跟踪督促办案人员整改落实,确保案件评查取得实效。
据悉,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有助于提高检察办案的透明度,促进公正规范司法,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2023年以来,石首市院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215次,全方位实现监督方式和监督类型全覆盖。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作用,有效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吴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