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能把楼梯栏杆当成滑滑梯玩耍”“做手工的时候,千万不要随意拿剪刀剪纸,更不要拿剪刀跟同学们‘比武’”“写字时不要把铅笔、彩笔放进嘴里”“放学后,要看到家长来接你,才能离开校园”“碰到陌生人敲门,千万不要随便开门,更不要吃陌生人给你的食物”……
10月17日、18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航帆,先后走进兰溪镇红果果幼儿园、清泉镇闫河幼儿园开展法治平安宣传教育活动,为两所学校的师生们送去“法治大礼包”。
吴航帆针对幼儿园萌娃们的身心特点,围绕校园安全、居家出行、防骗防拐等方面,通过观看视频、问题导入、案例分析、当场提问、现场互动等方式,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讲座,让萌娃们明白了“安全第一”“生命最重要”的基本理念,也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基本防护技能。
吴航帆表示,作为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下一步,他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帮助解决法律问题,为未成年人在“法治蓝天”下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高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