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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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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获利?不,双双获刑!
2023-10-11 11:51: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郭慧)“其实我早就知道王某某拿给我转卖的手机是偷来的,但我想偷东西的人不是我,我应该没事……”在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王某悔恨不已。近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盗窃罪、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铁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被告人王某某于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期间,先后在湖北理工学院足球场、篮球场及黄石奥体中心活动中心等地盗窃手机8部,违法所得4500元全部挥霍。被告人王某系二手手机店老板,因碍于与王某某的亲戚关系以及贪图手机便宜,先后从被告人王某某手中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上述盗窃的8部手机,或进行转卖,或拆卸零件用于维修其他手机。经鉴定,收购手机价值合计12591元。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明知王某某销售的手机来路不正,系犯罪所得的赃物,仍多次以低价进行收购,其犯罪的主观故意明显,有起诉必要性,应受到处罚。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赔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2023年9月25日,铁山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意见,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从事二手市场经营的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要提高盗赃物的鉴别能力,务必问清物品来源,索要正规发票,当发现有异常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避免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工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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