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做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浠水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辖区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
小鹏(化名)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接受社区矫正。在小鹏家里,走访组一行同小鹏及其监护人进行交谈,了解小鹏在社区矫正期内的生活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
检察官黄海燕叮嘱,由于青春期的变化,社矫未成年人往往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过于自尊及敏感的他们较为自我,对长辈的话难以吸收,常常无道理地抗拒对其成长有良性协助的内容,希望家长们多些耐心,多些陪伴。
小鹏的监护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孩子进行矫正监管,适时开展家庭教育,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真诚悔改,认真工作,以实际行动回馈走访组的关心。
据了解,走访组将继续深入到15个乡镇区(处)的司法所,实地查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档案资料,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提出矫治建议,并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谈话,鼓励其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徐威 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