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具体部署,7月底以来,建始县检察院持续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2023年上半年办结案件开展了常规抽查。
该院随机抽取各业务条线案件17件,并将常规评查和涉营商案件专项评查相结合。评查员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电子卷宗、与承办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集是否可信、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法律监督是否到位、释法说理是否开展、文书质量是否达标、社会效果及司法责任制是否充分落实八个方面进行评查,逐案填写《常规抽查案件报告》,形成初评意见。
案件评查审议环节,该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参与,通过逐案分析解读《常规抽查案件报告》等方式,全方位展现前期评查结果,主动晒问题、听建议,全面接受案件“质检”。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建始县检察院这次案件评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评查员对于每一个细小瑕疵也不放过,相信通过评查必将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促使办案人员业务素质更上一层楼。”人民监督员熊晓燕在评审会上说道。
“我既是一名政协委员,也是一名执业律师。参加今天的案件评查评审会议让我感触深刻。评查员对于标点符号的使用错误也不放过,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质量的一丝不苟和质量评查工作的细致全面,建议持续加强以评促改,切实提升评查实效。”政协委员任蓉说。
案件质量评查是提升检察办案业务质效的重要抓手。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妮在总结本次评查工作时强调——
一要以实质化评查为抓手,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仅是对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的检察产品进行“质检”,评查本身也是案管部门自身的“检察产品”。
二要以交流学习为出发点,全面检视自身办案质量。对评查指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办案部门都要本着交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三要以反馈整改为落脚点,做好案件质量评查闭环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以达到“评查一案、纠正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
四要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整体案件质量。汇总分析评查发现的问题,总结优秀办案经验、规范办案流程,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瑕疵发生率,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雷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