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嘉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嘉鱼县检察院以及嘉鱼县社矫局快速执结一起刑事判决罚金案件,及时将罚金执行到位,从立案到罚金执行到位仅用7天时间。
案情回顾
2022 年7月,关于被告人黄某犯敲诈勒索罪一案,经嘉鱼县法院审理,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1万元。判决后,刑事审判部门将该罚金案件移送执行局。
快执快结
执行立案后,嘉鱼县法院执行局立即对该案如何执行到位进行分析研判,当即对被执行人黄某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执行人员依法对其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进网络查控。
同时,为打破案件中“人难找,财难寻,执行人员跑断腿”的局面,提高执行效率,执行人员主动与嘉鱼县检察院第三检部负责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的检察官和嘉鱼县社矫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案件的相关情况。嘉鱼县检察院与嘉鱼县社矫局积极配合,三部门联合办案进行执行工作,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联系并找到了被执行人黄某。
联动促结
经过三个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对黄某的释法明理和循循善诱,黄某深刻认识到了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严重性,当场主动上缴了罚金。该起罚金案件圆满执结。

三部门联动开展执行工作,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执行效果显著,此案的成功执结是嘉鱼县法院执行局联合多部门促案件快执快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嘉鱼县法院充分落实多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多次联合各单位联动办案,强化部门联动,均取得良好的效果,提升了执行效能,充分彰显了联动办案的优越性,推动了执行案件的快执快结,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