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办公室公布了一批2023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及创建点名单。其中,监利市检察院入选为“‘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试点”。
什么是“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下面通过监利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来了解。

2023年2月24日,监利市公安局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将监利市某传媒公司法人代表高某某移送监利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2022年5月至6月间,高某某在其经营的传媒公司办公室内,先后四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我们是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就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进行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根据规定,我们将对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清楚了吗?”2023年5月4日,在该院办案区控辩协商室,承办检察官宣布同步录音录像开始,并向高某某和值班律师现场逐一展示影响定罪量刑的在案证据。进入协商环节,值班律师即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就量刑建议提出意见并作表态性发言,犯罪嫌疑人就量刑建议提出个人意见,承办检察官最终针对上述意见再次提出量刑建议。
经过控辩协商现场的证据开示、释法说理,高某某及值班律师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表示认可,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现场签字具结。以上整个过程被客观完整地录制存储。
由此可知,“示证”即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展示在案相关证据;“同录”即对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具结书签署等关键环节,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监控、同步储存功能。
在办理本地区涉营商、涉市场主体犯罪案件时,引入“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能够确保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质保障认罪认罪自愿性,充分保障涉市场主体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为保证协商过程顺利进行,该院紧紧围绕“三高”开展此项工作——

高标准完成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设置控辩协商室、远程询问室,室内均配备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和刻录设备,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确保一案一刻一保存。
高水平制定规范化工作流程。根据该院办案工作实际,出台《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制定量刑建议说明书、具结流程、权利保障等清单使用,着力保障协商过程规范性。

高要求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提高办案人员对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强调规范录制,保障同录效果。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更加成熟的“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依法开展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完善案件简繁分流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以规范运行确保公平正义。
(张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