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1 14:46:01 来源: 点击: 0
近期,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检察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相继召开,聚焦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普通犯罪检察案件和未成年人检察案件,29日上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到第一检察部开展普通刑事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多锐同志汇报了1-7月份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和未检业务运行情况,并对亮点工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办案实践中,存在办案效率不高、典型案例发掘、培育不够的情况,后期将针对问题进行提高。”
“新时代对检察工作各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需要在办案实践中,在审查报告撰写水平、提高释法说理方面不断学习进步。”
案管部门通报相关案件质效数据及排名后,第一检察部干警纷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标质效数据,畅谈工作感悟,并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第一检察部分管副检察长刘义刚对大家的发言进行了回应,同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
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吴寿春检察长表示,通过调研,更深入的了解了大家的所思所想以及对工作的思考,充分展示了年轻干警用心对待工作,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的良好精气神。为进一步做好下阶段工作,吴寿春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大家在发言中对问题说的很全,也找得很准,要进一步聚焦问题核心,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对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更好运作,要主动履职,打造更优更好的协作配合机制、环境。对不起诉加公益服务工作,要多学多看,把方案做细做实,争取做到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范例。对典型案例的发掘、培育,要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规范意识,在办案一线发掘更多鲜活素材,多写多练,培育更多典型案例。
二要突出质效优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也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高度契合。检察干警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通过过硬的业务能力、充分的释法说理,保证案件法律适用正确、当事人信服、社会公认,达到质量高、效率高、效果好的办理效果。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诉讼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三要依法能动履职。要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防止简单思维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力求"三个效果”的统一和最佳化,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每一名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都要学会换位思考、关注老百姓的感受、回应社会的关切,用司法的同理心、同情心去鉴别是非善恶,熟练掌握自我学习、依法办案、引领法治、化解矛盾、综合协调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意见的精准性,以专业的监督赢得被监督者的尊重、理解和支持。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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