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过后的贵州黔东南仍闷热难耐。
8月10日上午10时许,位于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大山深处的崇义乡大塘村寨,来了几位身穿检察制服的客人——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谢云龙和检察干警黄黎,及陪同前往的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王昌仁。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看望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
从榕江县城到大塘村,虽说只有41公里路程,但近两小时的车程,翻越两座海拔1000余米的大山,沿途山路十八弯的惊险,让两位远道而来的湖北检察官着实惊吓了一把。
由于事前已电话联系,小花的母亲早已在家等候。
“小花妈妈,让你等久了!小花在家吗?她还好吧!”
顾不上路途颠簸劳累,谢云龙一行走进小花外公家的小木楼,就不停地询问。
环顾四周,一张半旧的三人布沙发,几条小木凳,廊檐下一根长长的粗绳挂满了四季衣服,阳光从木板墙上的缝隙照进屋里。
“你们都很累了吧,快坐下歇歇。”小花母亲一边端茶招待大家,一边向里屋喊:“花花快出来,湖北的谢叔叔他们来看望你了......”
未成年女孩遭不法侵害
14年前,小花的母亲在外务工时与小花的父亲(湖北通山县人)相识相爱,婚后两人在贵州榕江县大塘村定居。小花和弟弟出生后,夫妻因感情出现裂缝而分开(未办离婚手续)。小花弟弟由父亲抚养,小花则随母亲。小花母亲因家庭生活困难外出打工,小花来到湖北通山县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并在通山上学读书。
然而,不幸在2022年5月发生了。
缺少父母关爱的小花出现厌学情绪,经常逃学。
2022年5月的一天,12岁的小花被在网上认识的通山一男子诱骗,受到不法侵害。
案发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案件证据。经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多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在该案审查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谢云龙了解到,小花父母分开后各自外出打工,小花缺少父母关爱,特别是在受到不法侵害后,心里遭受严重创伤,并离开湖北通山回到了贵州榕江外公外婆身边。
小花外公患有腿疾,家中还有一位年过九旬的太老爷,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紧巴巴的。
司法救助焐热“受伤的心”
“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应止于对犯罪行为的严惩,更应从人文关怀、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方面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帮扶,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方努力和协调,为小花申请到了2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与此同时,在督促小花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同时,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联系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黔东南州心理咨询协会,对小花开展异地心理疏导。
秋季开学在即,仍放心不下的谢云龙决定到贵州看望一下小花,帮助落实小花上学事宜,并将20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花妈妈手中。
“小花妈妈,马上就要开学了,一定要送小花上学读书啊!你们今后遇到什么困难及时告诉我,特别是孩子的上学和法律问题,我们一起来帮你解决。”在办理完20000元司法救助金签字手续后,谢云龙再三叮嘱小花妈妈。
“你们大老远的从湖北过来,像亲人一样关心我的女儿,太感谢了......”小花妈妈动情地说:“今后我会陪在女儿身边,不辜负湖北检察官对她的关爱。”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11时50分。婉拒了小花妈妈和外公留下吃便饭的挽留,谢云龙一行离开小花外公家的小木楼,驱车返程......
(肖华 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