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办理贷款后,索要8000元中介服务费被拒,竟恼羞成怒喊人围殴。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黄梅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段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程某某、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2年12月,梁某通过刘某介绍得知被告人李某某在黄梅县新开镇一商业银行能够快速办理贷款。当日上午,梁某、刘某、洪某便驾车到新开镇与李某某见面,双方谈好中介费后,一起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后梁某成功办理了五万元贷款。钱到账后,梁某、刘某、洪某三人打算不支付介绍费先行驾车离开。李某某见状,立马抓住还未上车的刘某,同时打电话联系好友段某某,让其到指定路段拦截梁某等人。后段某某伙同被告人吴某某、陈某、程某某四人将驾驶的车横停在道路上,造成过往车辆不能通行,并使用棒球棍对梁某进行恐吓,强行从其手机微信里转走8000元。之后,段某某、吴某某等四人又驾车与李某某会合,持棒球棍对刘某进行恐吓、殴打,致其受伤。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段某某、程某某、陈某持凶器拦、恐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四款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防范贷款市场非法乱象,警惕高额中介费。消费者有借款需求时,应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如遇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汪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