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院的检察官助理,平时出庭一审公诉案件机会较少,今天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认罪认罚案件虽然庭审程序简化,但准备工作不能简化,审查报告要全面、起诉书要规范、三纲一书要准备得尽可能细致。”
“重大案件要做好庭审预案,以应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只有做到案情了然于胸,才能做到出庭处变不惊。”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干警的综合素能,尤其是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根据“吴都检星”工程实战化练兵计划,7月26日上午,鄂州市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全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
此次观摩的案件系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某粮食有限公司柯某某受贿、洗钱案,该院指派检察官董洁琼、费晓庆出庭履行职务,检察官助理张松协助履行出庭职务。
8:50,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本案一审正式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依次进行。
10:30,法官宣布一审休庭,择期宣判。整场庭审秩序井然,重点突出,控辩双方围绕证据采信、定罪量刑展开激烈辩论,被告人柯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忏悔,庭审效果良好。
庭审结束后,3名公诉人和现场观摩人员对此次庭审进行评议。
公诉人对个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复盘,建议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其他同志逐一发表评议意见,指出此次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全国优秀公诉人、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晓宝对此次观摩评议活动进行总结点评。李晓宝高度肯定了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表现,指出此次庭审预案充分、公诉人配合默契、指控犯罪于法有据、举证示证详略得当、答辩意见精准、法庭教育效果良好。同时从出庭前的准备、起诉书制作及宣读、庭审示证、庭审答辩等方面向参会人员传授经验。
参会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表示在今后要以求极致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全方位提高出庭应诉和指控犯罪的能力。
省、市、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及中南民族大学实习生共计两百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下一步,全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继续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庭审一线锤炼干警,在法庭上积极展示鄂州职务犯罪检察干警扎实的专业素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熊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