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田法院河铺人民法庭通过“纸笔+手势”的交流方式,高效妥善调处了一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李某与杨某均系聋哑人。两人通过网络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双方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于是,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
得知双方均为聋哑人,且都有离婚的意愿,罗田法院河铺人民法庭在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当日就进行了立案,并马上组织两人进行调解。为有效保障二人的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拿出纸笔同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用“手势+纸笔”方式向双方释法说理,让双方既能“说”得清楚,也能“听”得明白。
承办法官从事实、情感、责任、法律等方面对双方耐心疏导,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尝试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因被告家住外省,承办法官还电话联系被告远在异地的亲属,了解被告的个人情况,沟通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制作调解书,将文书送达当事人后,指导其撰写申请书,根据其申请向二人出具离婚证明书,整个过程仅用时一个半小时,该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聋哑人作为特殊群体,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关心关爱残疾人,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罗田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在审理案件时给予聋哑人等特殊群体更多人文关怀和诉讼引导,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陈宇仪 付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