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11:38:12 来源: 点击: 0
日前,嘉鱼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公交车司机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公交车上路营运行驶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检察官在审查办理过程中,意识到涉案司机及其所在公司可能存在对醉驾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形。
考虑到公交车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载体,载客量大、使用频率较高,公交车的安全出行对保证居民的安全出行至关重要。为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安全出行的问题,嘉鱼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义刚与承办检察官一同前往嘉鱼县交通运输局沟通了解情况,共商良策。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在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等方面进行整改,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三步走”的整改措施:一是对涉案公司负责人进行交通安全生产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二是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强化安全驾驶意识;三是落实公共交通车辆发车前驾驶员酒精检测,注重安全执法监管。通过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教育的方式,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防火墙”。交通运输局也在整改后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效果,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嘉鱼县检察院联合交通运输局、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召开交通运输行业驾驶员普法安全警示教育大会,检察干警给嘉鱼县全体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安全授课,通过对危险驾驶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和可能涉及的相关罪名进行讲解,使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了危险驾驶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下一步,嘉鱼县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精神,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效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为嘉鱼平安建设提供检察保障。
(肖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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