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泵业公司诉武穴某酒店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9年,武穴某酒店管理公司向某泵业公司租赁了建筑面积为3000余平方米的房屋用于经营酒店生意,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到期可续租。2023年4月,某泵业公司以某酒店管理公司到期未支付租金为由起诉至武穴法院,并提交了诉前调解申请书。
收到案卷材料后,武穴市法院民二庭黄敢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及争议焦点,因案涉租赁合同的终止及结算涉及的账目较为繁杂,不仅有租金、保证金,还有水电费、某酒店管理公司代付的消防整改费用等问题,黄敢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就房屋租金、水电费、房屋交还、房屋转让金退还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当场进行了账目清算和房屋退还的交接工作。
经过黄敢法官的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诉前就得到了化解。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过程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如涉案金额231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法官组织下达成和解;某房地产公司起诉的两起申请财产保全责任纠纷案件,涉案金额60余万元,因起诉方向有误,经法官释法明理,当事人撤回诉状……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