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法院竹瓦法庭调解了一起农村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维护农民集体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农村合作社稳定发展,实现了双赢。
2019年12月6日,浠水县某专业合作社与浠水县某村民委员会签订产业基地租赁合同,约定合作社承租村里产业基地用以发展食用菌生产销售产业,租金12.2万元。合同签订后,村委会将基地交付给合作社。后因规模化种植效益低出现亏损,合作社停止种植经营,不愿继续支付租金,村委会无奈之下将合作社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了解事实经过后,考虑到村委会产业基地建设已投入成本,合作社前期投入大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该产业基地是为充分落实中央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政策,更好壮大村集体产业的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遂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寻求支持帮助,力求在维护农民集体和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合作社稳定发展。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释法明理、对当事人晓以利弊,后经多方努力,核算损失,缩小差距,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合作社定期向村委会支付4.75万元租金,本案得以妥善处理。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