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沿着水库旁的小道拾级而上,污便臭气已经难觅踪影,养猪场已被关停……”时隔2个月后,麻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再次来到福田河镇大旗山水库回访,他向同行记者述说着这里的变化。
群山环绕下的大旗山水库风景旖旎,水质清澈,这里即将要建设一座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2023年5月,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3名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巡查大旗山水库时,收到群众反映,水库旁有一家养殖企业污染严重,办案团队立即前往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污染的源头是一家无照经营的养猪场,于2023年1月建成,距离大旗山水库最高洪水位10米左右,现养生猪200投,建有猪舍1间,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在未办理排污登记的情况下,养猪场负责人建设了两个渗坑露天堆放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畜禽粪便,且未采取防渗漏的措施,亦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措施,散发强烈恶臭。据悉,养猪场负责人5年前曾在此经营养鸡场,因水库边禁养,3年前养鸡场经市政府补偿拆除,但养猪场旁边仍露天堆放有拆除原鸡舍遗留的大量建筑垃圾,一系列的违规行为对周边水体和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
6月8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属地乡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发出诉前行政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有效解决该镇大旗山村某养猪场的环境破坏问题,切实保护水库水源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政府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大旗山水库养猪场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清拆方案,督促污染企业迅速搬离,同时加强对水库进行环境巡查。
“目前养猪场的污染问题已经解决,属地乡镇政府联合环保部门制定了水库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定期检查维护将形成常态。”检察干警江然介绍,检察建议一经发出,猪舍的排污口当天就被封堵上,目前,200余头生猪已被转移,猪舍内墙已被拆除,两个堆放畜禽粪便渗坑已被铲除清理,鸡舍拆除留下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此外,当地还广泛开展水库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清理水库周边白色垃圾,安排专人巡逻,对垂钓人员进行劝离。
“大旗山水厂工程已经公开进行招标,多亏了检察官帮助堵上了污染漏洞,周边居民都将喝到我们水库干净的水了。”水库管理员戴某某欣慰地说道。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