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制历史的厚重与刑事法学的辉光闪烁汇聚,7月4日上午,扎根神圣红土地的红安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在分会场参加第二期“仙桃法学家论坛”,聆听长江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仙桃籍著名法学家张明楷的主旨讲座,让学术钻研成为法院事业远航的驱动力量。
张明楷从预判的形成、法条的解释、事实的归纳、符合性的判断四大方面,对刑法适用的基本方法进行详尽阐释,给聆听者以思想启迪。
1927年4月,社会主义法制奠基人董必武领导制定我党最早且内容完备的刑事法规——湖北省两个条例,成立我党首个审判组织——七里坪革命法庭,开启刑事审判的探索实践。共和国法制的星火由此燃起,为刑事法学提供了丰富滋养。
九十六载光阴流转,踏上新征途的红安法院接过人民司法的火炬,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将忠诚法魂书写在红土大地。
初心永续,笃行致远。红安法院将以光辉历程鼓舞斗志,以司法实践和学术积淀砥砺智慧,治罪和治理并重,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让红色司法基因焕发时代光芒,在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上演绎新篇章。
(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