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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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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检察院开展青年研修班集中学习活动
2023-07-03 09:53:4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6月29日下午,公安县检察院组织全体青年干警开展例行学习。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庆培参与指导学习交流活动。


  课堂开始前,大家注意到今年招录的5名新成员已经到位,这些朝气蓬勃的“95后”自信大方地向研修班介绍了自己,他们纷纷表示将认真熟悉岗位职责与内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以提升法律素养、培养办案能力为目标,早日融入公安县检察院大家庭。
  张庆培寄语5名新进人员,希望他们尽快实现向“检察人”的身份转变,扣好入职检察工作的第一粒扣子,努力成长为“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会办、轮案会断”的综合性人才,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展现青春新作为。
  紧接着,全体青年干警围绕“背着房主转让门面收费是否认定为‘非法占有’”开展了案例研讨,各小组认真组织讨论,各抒己见,课堂气氛十分热烈。
  “我们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李某未经房东张某同意,且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收取无权处分门面的转让费,可以认定李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地收取门面转让费的交易习惯不影响李某行为的性质。”
  “但我们更偏向于李某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在李某与房东有‘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让门面’约定的情况下,与王某交易时伪造了与房东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并找人假冒房东与王某签订‘门面转让协议’,但李某是因为‘经营不善’才转让门面,也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认定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太勉强,所以我们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情形下实施的民事欺诈行为。”
  研讨中,新同学积极发言,并从实务的角度发表了独特见解,融入大家庭的第一步已然踏实。


  研讨结束后,该院检务督察人员领学了最高检《关于违纪违法案例倒查发现的6起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通过此次学习,提醒全体青年检察干警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防止司法腐败问题发生,进一步促进清廉机关建设。
  “每月一讲”环节,该院第六检察部干警给大家解读了律师阅卷的三种方式,主要包括律师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并详细讲解了以上三种方式的办理流程,让大家对律师阅卷方式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提醒干警们注意在律师阅卷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新鲜血液带来新的活力,新的活力孕育新的希望。相信他们会与前辈们共同努力,直击沧海,为公安检察事业发展奉献自我,留下精彩的一笔。
  (黄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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