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6月28日,黄梅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联合督查行动。
“在上坡下坡的醒目位置一定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牌。”
“你们是否定期向员工宣讲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在座谈中,检察干警向矿山企业代表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意义,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干警们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监督考核、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的开展落实情况,并主动了解企业的相关法律需求,就企业经营中常见法律问题展开交流,进一步引导企业依法合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检察干警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和了解矿山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生产作业风险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给予风险提示,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提醒矿山企业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检察干警还深入加油站,重点针对危化品运输、消防设置配置、油气充装操作方面进行了检查。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针对安全生产领域方面的问题,延伸检察触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治宣传,督促安全生产,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刘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