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浠水法院组织召开湖北汇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鼎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完成了大会设定的各项议程,为下一步破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汇鼎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的探矿、开采、收购、加工、销售,新型环保节能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该公司2017年停产,因名下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件涉执案件均被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张某以汇鼎公司资不抵债为由,向浠水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经审查,5月5日浠水法院依法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
汇鼎公司破产清算案所涉债权金额较大、矛盾尖锐复杂,浠水法院高度重视,依法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竞争加摇号程序确定湖北功竞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破产工作进程。为确保债权人大会顺利召开,浠水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案,对矛盾分歧和风险点进行提前研判,明确人员分工职责,确保债权人会议顺利进行。
本次会议共有8项议程,在主审法官、民二庭庭长李登宇的主持下,各项议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会议向到场的债权人、债权人负责人、职工代表等通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管理人工作报告等,同时回答了债权人的现场提问,并就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本次会议以债权人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本案的《破产财产变现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为破产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浠水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