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次检查出来的问题清单,我们已经开展全面排查,并逐条限期整改,确保水厂规范有序运行。”连日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陆续就饮水安全诉前磋商的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罗田县检察院。
今年2月,罗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发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未依法履行饮用水安全管理职责,个别饮水工程存在饮水安全隐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江国和带领检察干警在办案现场
饮水安全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也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各乡镇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相继建成了一批供水工程,群众饮水条件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但在运行过程中,各地环境、条件不同,先后建设的饮水工程标准不同,群众饮水安全是否得到持续保障?为此,检察监督履职始终在线,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检察官先后走访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督促执法人员对辖区集中式供水饮水工程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周科全程参与,共同守护群众“生命的源泉”。
监督现场
快速检测现场
经细致检查,排查出一些安全隐患,如部分水厂卫生档案不规范不完整,涉水产品索证索票所批件不到位,消毒产品未索取卫生检验报告;个别水厂采用人工加药消毒,未配置自动加氯消毒设备,饮用水消毒缺乏规范性和持续性;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极个别水厂出厂水消毒剂余量不合格。
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现场
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排除供水饮水工程安全隐患,检察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就该案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发表意见。
“该案是一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我们认为饮水安全问题是民生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职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而饮水安全存在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交叉,使用磋商程序,把问题摆到桌面上,共商解决方案,更能达到办案效果。”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在了解相关案情后,通过讨论给出一致意见。
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现场
近日,罗田县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就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磋商,通报经调查发现的饮水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磋商会上,与会执法部门领导就通报问题作细致分析,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水厂的行业监管工作,压实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与会乡镇领导详细介绍了辖区饮水供水工程情况和乡镇党委政府关于饮水安全的管理机制,表态对检察官通报的问题照单全收,会后将全面自查立即整改。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检察公益诉讼会持续依法履职,与行政执法部门在守护饮水安全方面形成合力。”罗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启昭说。
(王章丁)